客福簡訊月刊 2026.5
客福主委 / 徐家正牧師
歷代志下七章13至14節算是舊約論復興的一段主要經文,因為它包含幾項復興的要素。這段經文十分簡短,但卻充滿屬靈的信息:「我若使天閉塞不下雨,或使蝗蟲吃這地的出產,或使瘟疫流行在我民中,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若是自卑、禱告,尋求我的面,轉離他們的惡行,我必從天上垂聽,赦免他們的罪,醫治他們的地。」(代下七13-14)
這段經文的歷史意義是針對以色列人當時的需要,是神根據祂與以色列人先祖所立的應許約言。「這稱為我名下的子民」當然是指以色列百姓說的,而最後一句「醫治他們的地」也是以申命記中神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為背景。然而,我們仍可吸取這段經文的寶貴教訓。廣義來說,新約信徒都是「稱為神名下的子民」,而現代教會的屬靈與道德的情況與以色列人當時的情況,亦相去不遠,因此經文的信息可應用在今日教會中。當復興來臨之先,神的百姓必須具備下列四項條件: 「自卑,禱告,尋求神的面,轉離惡行。」
在歷代教會的復興運動中,都能認同以上所述的主要條件。不少牧者、傳道人與宣教士根據以上的四項條件─「自卑、禱告、尋求主的面與轉離惡行」,在神面前刻苦己心,付上禱告的代價,聖靈因而運行在他們中間,多人悔改認罪,復興的火不斷地點燃至整個的地區。本文就這四項復興的條件中的其中二項:「自卑(或「使自己謙卑」)」及「轉離惡行」來簡要分享。
自卑(或作「使自己謙卑」)
自卑先是一種心態,然後基於這心態而轉化成行動。復興是讓神的工作彰顯,因此不能有「自我」的成分存在。許多復興不能來臨,是因為「人」的攔阻,例如:人的驕傲、自恃,人要高舉自己,以致神的靈不能自由運行作成祂的工。
在歷代志下三十四至三十五章中,記述了約西亞王的復興,這復興的主要因素是在於約西亞願意在神的面前「自卑」。
約西亞王在位的年間,他的下屬在一次搬運聖殿銀子的時候,偶然得到耶和華的律法書。約西亞聽見律法書上的話,就立時「撕裂衣服」(代下三十四19),因他發現以色列人當時的光景與神在律法書上所要求的有一大段的距離。於是王派使臣去見女先知戶勒大,戶勒大向他們解說:神必要照著書上所寫的咒詛與災禍,臨到猶大的民中,因為他們離棄了神;然而,因為猶大王約西亞聽見了神的話就心裏敬服,在神面前自卑(27節),而且撕裂衣服(參19節),向神哭泣,所以神應允他使他平安離世,不見神所降給百姓的災禍。然而,約西亞王不但自己在神面前自卑,還招聚所有的領袖與百姓,一同立約要遵守神的律法,並除掉所有境內可憎之物,專一事奉神。約西亞有一顆十分敏銳的靈,他體察神的心意,並且立時有所反應(19節),他更請人細讀律法書上的內容,以致可以進一步遵行神的誡命。
一個來到神面前的人,不能像耶穌比喻(路十八9-14)中的那個法利賽人一般,他的禱告充滿了自己,他只為自己而作自義、自誇、自我表揚的表白。相反,那個遠遠站著的稅吏是我們當效法的榜樣,他使自己謙卑,連舉目望天都不敢;他承認自己的罪過,降服在父神的憐憫之下,讓神的恩惠可以臨到他的身上。
自卑是由聖靈光照與自我甦醒而來的,是按神的標準評估自己的實況,然後檢討校正自己的所思所向、所言所行,再有重新振作的機會。自卑的相反是驕傲;自卑若是存在,驕傲就得被革除。驕傲使人犯罪,使人活在神旨意的範圍之外。「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
轉離惡行
在希西家王的生命中,為「轉離惡行」這項復興的條件作出最好的見證。希西家接續父親亞哈斯作王。而亞哈斯遺留下來給他的,除了好事之外,甚麼罪行都有(代下二十八1-27)。
當希西家登基的時候,他重開神殿的門,命利未人潔淨聖殿,並要他們先行潔淨自己,獻上贖罪祭、燔祭與感謝祭。然後,他寫信通令各處的猶大人當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在信中他強調要以色列人要「轉向」耶和華神,好叫神也轉向他們(三十6)。
「轉向神」有離開罪惡歸向神的意思。
一個人為甚麼不能離惡而轉向神呢?因為他看不見神聖潔的本性與人敗壞的罪性。在希西家王的復興中,他不單吩咐人要轉向神,而且還要他們自潔(代下三十15、17、19、24),因為他知道轉向神與自潔是不能分割的。
「復興之路必然是聖潔之路,當人在神的面前謙卑,有破碎的靈,神的義就會臨到他的身上。」
復興來臨之先,人要先看見神的聖潔,然後要付出代價,遠離罪行,才可以經歷聖靈所帶來的潔淨與更新。深願客家的復興,是透過真實的謙卑與遠離罪惡的復興。

